法律问答

我去年年5月的车祸中,对方负有全部责任,他提交了医疗费,后来由于和解,我起诉了保险公司,现在司机在法庭上反诉我交还他的预付医疗费,是否合理?

2020-03-23 18:43: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确定保险公司如何赔偿,首先要理解保险公司的赔付原则--保险是由投保人投保的,也即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
    另,机动车上路需要投保交强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之规定,医疗费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其他损失11万元系不分责任先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部分,按5:5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按4:6承担)。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工伤时一种无过错赔偿制度。尽管单位无过错,甚至劳动者有过错,但只要不是在劳动中故意自伤,单位就应该给劳动者以工伤待遇。如果和交通事故赔偿相互交织的,单位在支付医疗费后有权向侵权方索赔。
    但非重合部分劳动者既可以得到交通事故赔偿,又可以得到工伤赔偿。比如伤残赔偿。
  • 车子出险以后没有人伤,保险公司查勘定损的人员查勘以后会给一个定损书给你。里面就标明了定损的金额,或者是直接走4S点维修定损。定损会根据交警划定的的责任来划分赔付比率。
    一般的小事故能立马定损的(譬如撞坏了大灯,刮花了油漆等)定损员可以立马开具定损书,当事人就可以自己协商解决。(譬如,我撞坏了一个大灯,我可以先自己垫付赔偿,然后保险公司会将你垫付的钱打给你)如果牵涉都人伤需要拼医院的住院证明报销。
    无论是有没有人伤肇事者都可以先垫付费用,然后保险公司将按照定损的结果进行赔付,一般不存在有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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