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媳妇和我现在离婚的孩子是我的媳妇,但是孩子在我家里的帐户里,现在我的媳妇让我把家庭转到他的帐户里,我现在不同意,这是违法的?

离婚
2020-03-23 17:08: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二)办理迁入手续。

    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注:

    因婚姻变化需分户的,凭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办理。

    属离婚分户的,凭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 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的手续、流程有哪些?上面说了一些问题,但是具体怎么办,还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来办,可以咨询民政部门、派出所等相关户籍办理机构。这里对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的手续、流程做一般的介绍。
    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如果成年,则他自己就可以自己去办理)前面说到,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如果小孩已经办理的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还有就是,夫妻协议离婚和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对孩子的户口办理也有一定影响。
  • 离婚后户口回迁应依以下程序办理:首先,要取得拟迁入地的证明(当地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委员会的同意)方可迁入;其次,要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明,注销户口;最后,应持相关材料到迁入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在规定时间内持原户籍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拟迁入地的证明,到拟迁入落户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上户。
    1、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
    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