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是海南的一个农村户口,我的男朋友是武汉的一个户口,以他阿姨的名字命名,是他的户口之一。我们想在北京(市中心地区)买子,然后结婚。我们想问,在我们买房子之前,我们怎样才能在北京把户口转移到北京?如果不是,我们能在买房子之前得到户口,然后再结婚?我怎样才能得到一个更好的名字?

2020-03-23 12:5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户可以,但必须符合户籍登记机关规定的分户条件。
      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
    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无论是立户还是分户,都必须符合户籍登记机关规定的分(立)户条件。

      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
    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 购买二手房应注意的户口问题  
    1、房屋权属管理和户籍管理不可分离。这应该是引起户口问题最关键的原因,如果房屋权属管理和户籍管理可以分离,户籍纠纷就基本不会存在。  
    2、法院不能直接对户口迁移作出民事判决。原房主不迁户口,很难认定对方侵犯了当事人的什么权利,无法对他提起民事诉讼。目前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中,当事人不能对户口问题单独提起诉讼,对户口问题一般采取既不受理也不判决的方式,因此通过法律手段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3、现有的户籍管理政策存在漏洞,难以应对房屋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户口问题。由于迁移户口采取的是自愿原则,原房主不迁,公安机关也无法劝说。正是很多政策漏洞,导致了现实生活中执行和操作的困难,从而引发户籍问题和积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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