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于2017年11月9日在工地受伤,双脚后跟骨折,腰椎第二节骨折,移植钢材。 这样壮健的状况工作上有好几级,能请求保险吗

2020-03-23 12:43: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5.9九级
    5.
    9.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十级
    5.
    10.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
    10.2十级条款系列凡符合
    5.
    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 关于工伤理赔:
    1、工伤理赔款一般由雇主承担
    2、如雇主投保社保,由社保支付一部份,企业支付一部份
    3、如雇主投保商业雇主责任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支付约定赔款
    4、雇主同时投保社保及商业保险,所支付赔款如高于法定赔款,则按实际支付款;如低于法定赔款,则由企业补赔不足部份。
    5、如雇员不服所获赔款,可通过仲裁机构重审赔款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