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肇事车辆有一辆未投保交强险 无人伤的事故是否适用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

2018-09-14 18:39: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一)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
    1、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
    2、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是对赔偿有争议的。
    (二)不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
    2、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3、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4、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二、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有关规定
    (一)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有资质的岗勤民警当场处理,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由事故勘查民警处理。
    (二)民警在填写法律文书时,应当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三)民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并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四)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执勤民警应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民警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不同意由民警调解的。
    (六)使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事故认定书》,由各大队事故中队发放,《事故认定书》的存档联及处罚决定书由事故中队立卷保管。
  • 有关交通事故认定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勘察现场5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2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0日,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
    所以事故认定总的时间最长不超过40日。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方全责造成您的人身伤害,您可以要求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尽快提起诉讼。
    提示: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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