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你好。 前几天我因为喝醉了,在附近的家里拿着菜刀惹了麻烦,把他家的东西弄丢了。 另外,在他家用小刀切开了凳子和门,没有打过人,也没有伤害过人。 摔坏了很多东西,如果他家能通知我的话,最严重的是什么结果,谢谢!

暴力伤害
2020-03-23 08:05: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打人致伤应当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一般伤害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营养费,如果可以评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 这个要看刺伤部位及伤害情况,应以法医鉴定结论为准。如果构成轻伤,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醉酒的人违法,同样追究法律责任。

    打人,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违反治安管理的究期限为六个月,打人事过十五天,是可以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的,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