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民事债务纠纷,借了40000个,只有10000个对方写了一张便条,20000个转账记录,10000个现金记录。有一个记录,这样的成功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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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第二,如果该欠条属于合法签订,且法院判定必须归还,当事人仍然拒绝归还的。那么法院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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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的《婚姻法》除了规定夫妻财产共有之外,还规定了夫妻分别财产制度。也就是说,夫妻之间可以将共有财产约定为分别各自所有,在这样的经济约定之下,夫妻两人各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对各自所有的财产都有完全的支配权,如果一方为了个人事务向另一方借款,其本质与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无不同,这种借条与普通的借条—样,借多少还多少,并无太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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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是债权人追讨债务的重要依据,但是,债权人通过欠条追讨债务的,要注意欠条的追诉期。如果规定还款期限的,从还款期限到期日开始计算
诉讼时效。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子欠条签署日计算。
诉讼时效因主张权利、履行义务而中断,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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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