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贷款给他人3万余元,如今一年多了,联络不了,别人去呼和浩特打工赚钱,躲的不回家,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说人没有不可以提起诉讼,是我欠款条子。我想问一下该怎么办?

2020-03-22 14:53: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如果因为信用卡欠款,情节恶劣的被银行起诉,可能面临着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向银行贷款不按时还款的,情节严重的,银行可能会对其起诉。  起诉后判审的结果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不会坐牢。除非是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的。严重的会以诈骗处理。  建议,如果发现自己实在无力还款了,向银行联系。
    主动说明自己的情况,并协商解决,银行也不是不讲道理的地方,你实在有困难的,遇上了重大变故,银行不是外面的贷款公司,会协商解决的。
  • 法院参考如下法条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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