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嫂子用我的身份证贷款一万元,分期付款还清几期后,和哥哥离婚了。 他不偿还了。 贷款公司让我还债。 我该怎么办呢

离婚
2020-03-22 11:35: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有婚前财产协议的,则在离婚时,应该根据双方的财产协议中的约定来确定财产归谁所有。如果仍欠有房贷的,则在离婚后,应该由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来负责偿还。但是,对于贷款银行而言,如果贷款银行不知道双方的协议约定,且该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则在离婚后,双方对银行仍应共同承担偿还贷款的法律义务。
  • 第一,申请人的信用要好。对于申请个人信用贷款的朋友来说,个人信用情况当然是至关重要的。
    如果有不良的信用记录,都会影响到能否成功申请到贷款。第二,如实填写有关贷款资料。
    有的朋友认为自己的收入不算高,担心无法取得个人信用贷款,于是要求单位开具较高的收入证明。这种作假的行为,一旦被贷款机构查出,也是无法取得贷款的。第三,贷款人的工作年限不够。
    贷款机构通常看重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如果贷款人的工作年限不够,很可能工作和收入都不太稳定。如果您有贷款需要,可以拨打易贷网上贷款商家电话咨询。申请个人信用贷款 你不得不知这4项个人信用贷款,服务对象为信用良好,并且有稳定工作及收入的上班族。
    贷款资金可以用于旅游、购物等消费。但是在申请个人信用贷款时,先了解以下4项:贷款额度:银行依据借款人资信等级、收入状况确定不同贷款额度,一般为个人月收入的10倍左右。
  • 没有办离婚手续之前,法律的意思来理解不可以和他人同居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事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
    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