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一家美容店上下班,干了4个半月了,都没有签订合同,不愿干了,和老总说他说要等招来人了才可以走,而我一来的情况下她沒有跟我说,她只说压1000干满一年帮我,假如半途不干了1000不发,如今明确提出不做了,他说招来人我才可以走,要不然不发放工资,该怎么办

2020-03-22 09:13: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板不给工资劳动局仲裁调解没用,劳动者应当持劳动仲裁裁决书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纠纷仲裁后一审判决,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如果再上诉至法院: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者中途不干的讨薪,可以通过电话,全国统一的劳动维权电话12333。
      如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被侵犯,或者用人单位不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拨打上述电话进行投诉,要求进行调解或者仲裁。
      仲裁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即可。
  •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