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信用卡在09年被偷了,被偷的时候银行没有给我任何提示,在被偷的下个月还款,向银行说明情况,报告了事件,当时没有和银行方面多次联系解决,并且从10年到现在没有向银行方面提供任何信息,我为此

2020-03-22 06:46: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目前我国的法律还没有专门针对信用卡持卡人,发卡银行和刷卡商家的责任给出明确的规定,因此信用卡盗刷后一般会由持卡人、发卡银行和商家一起来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再交由法院来判定,是持卡人、发卡银行和商家等,谁有过错谁承担,按照过错程度来承担赔付的比例。
    一般来讲,你输对了密码之后,商家就视为是正当的持卡人,如果你泄漏密码之后,肯定有过错,至少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再就是签字审核问题,如果银行或者商家没有查出这个签字的这种准确性,就是说假冒签字的话它肯定要承担责任,但是银行和商家是不是承担全责,这个正当的持卡人是不是完全没有责任,要看具体情况。
  • 追讨欠款公司方法
    1、向债务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调取该公司注册登记资料及其全部内档资料,查清债务公司的股东及注册验资帐户及开户银行。要取得这些证据,通过代理律师就可以直接到工商部门调取。

    2、向债务公司注册验资时的开户银行调取注册资金被取走的相关凭据。要实现这一目的有两个途径:
    (1)通过依法起诉该债务公司,在诉讼中将该债务公司的股东一并作为被告,同时在诉讼过程中通过代理律师(必须是执业律师,其他非执业律师代理人不具备资格)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然后向该债务公司注册验资时开户银行调取注册资金的去向凭证,复印注册资金被取出的相关凭证,并让银行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也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到该债务公司注册验资时开户银行调取注册资金被取走的相关凭据。
    (2)在诉讼过程中不提及调取该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事宜,待案件胜诉后,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通过代理律师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或者直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 借条有借款金额、利息及签名,应是有效的。没有具体的还款期限,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至于能否连本带利讨回,关键是看是否中断诉讼时效;是否中断诉讼效,又关键是看你是否向对方主张权利或对方是否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等。建议债权人提出还款主张并让对方提出还款期限、订出还款计划等,并让对方签名以此作出主张权利的起始时间的计算依据,应该说连本带利讨回问题不大。  第
    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
    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第
    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