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铁路工人。我工作了17年。月薪是2100元。现在我们单位建立了病假制度。病假是110元一天。如果病假是20天,就没有工资了。这合法吗?

其它
2020-03-22 06:05: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在一般的私企是没有资格保存员工档案的,档案还是要留在相关部门(人才中心),但是可以查询档案。尽管如此,只要缴纳社保金你的工龄就会以月度为单位记录在社保局的电脑里。
    2、是的,只要上了社保就有了工龄,但是你在单位基本上是单位为你缴纳75%,自己缴纳25%的社保金。如果你以自由主义者的身份缴纳,就是你自己全部负担,比较高了。
    3、工龄也叫缴费年限,只有缴纳15年(180个月度)你到法定年龄才能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和享受医疗保险(在缴纳社保金的同时也是有医疗保险的,停止就没有了)。
    4、工龄在现在的意义是很大的,因为属于社会保障,你就是再跳槽,只要缴纳社保金就会连续计算,万一你失业困难的时候就可以领取失业金和报销70%的医疗费(缴金一年,可以领取2个月,依此类推最多24个月),没有交到180月,你到退休之前还要补缴以后才能退休。
    5、工龄的咨询和管理在社保局。
  •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劳动者生病用人单位无权不批准。劳动者享受健康权,这是基本的人权,劳动者生病请病假,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履行请假手续。但是,如果劳动者确实需要治疗的,用人单位无权拒绝。  那劳动者可以无期限的请病假吗?答案是否定的。劳动者根据在企业的工作年限,享受一定期限的病假时长。也就是医疗期。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法[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