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东不允许转让的店铺个人交给我,有转让费的收据,确实没有与独立房东的合同,怎样弥补损失呢? 谢谢你!

2020-03-21 20:16: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的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转让,也就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准确的说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即在不改变合同关系内容的前提下,使合同的权利主体或者义务主体发生变动。
  • 小产权的房子是不能转让过户的,购买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1、小产权房在手续全的情况下,也只能算是合格的农民房;
    2、 现在的小产权方是不能够在市场流通的,一些中介也只是在暗中兜售;
    3、严格意义上说,买卖小产权房是违法行为,小产权房也是禁止市场流通的;
    4、市民购买小产权房利益受到侵害时,也得不到法律保护;
    5、小产权房未经士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而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涉嫌违法用地;
    6、小产权房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涉嫌违法建设;
    7、小产权房没有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因而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
  •  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
      如原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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