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子租了五年,房租每年五月付一次,房客用了三年后搬走,剩下的两年租客说不租,剩下的两年租金没有付,房子被拆。

2020-03-21 17:15: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根据《合同法》第5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因此,非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进行出租并不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只是效力待定而已。《合同法》第二二吧条还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可以看出,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出租人为转租的情形

    2.1转租出租人即所谓二房东与房屋所有人之间有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允许转租;

    2.2原租赁合同不允许转租或没有对转租作出明文约定,需要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转租的书面同意书。

    2.3次承租人最好能查看并持有原租赁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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