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我是残疾人在福利工厂工作,退休后工厂没有报我的名字,因为5年后到做社会保障的时候被说自己还在工厂工作,所以不行,工厂是这样合法的吗?

社会保障
2020-03-21 15:19: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通用人单位自主解除劳动合同的,这5种情况具有经济补偿: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在发生上述情况的时候,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交社保辞职是可以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
    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的生活福利作了如下规定:  第四十条 国家和社会采取扶助、救济和其他福利措施,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生活。  第四十一条 国家和社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救济、补助。
      国家和社会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  第四十二条 残疾人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第四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举办福利院和其他安置收养机构,按照规定安置收养残疾人,并逐步改善其生活。  第四十四条 公共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给予方便和照顾;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准予免费携带。  盲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县级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减免农村残疾人的义务工、公益事业费和其他社会负担。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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