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纠纷,被告欠原告债,无力一次偿还。 但是,被告有3000元的养老金,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冻结被告年金,年底一次支付被告最低生活费,其馀的钱将归还原告。这是违法的吗被告年底前可以拿到生活费,平时怎么生活?如果不合理的话,要告诉哪个部门呢

2020-03-21 10:26: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债务纠纷经人民法院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判决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判决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一、该仲裁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执行的,只有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有财产的情况下,我国法院才能够承认和执行。  
    二、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即仲裁裁决作出后,依照裁决负有一定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裁决确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该仲裁裁决。  
    三、必须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义务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才能开始承认和执行程序。法院不得在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承认执行。仲裁机构也不得在裁决作出后直接交法院执行。  
    四、接受申请的法院应具有管辖权。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有管辖权的法院,从地域管辖的角度看,是指被申请人居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法院;从级别管辖的角度来看,在我国只能是中级人民法院。
  •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债务到期,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却借故拖延不予以归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后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债务纠纷强制执行的条件和程序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详情请阅读下文了解。
    1、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②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③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④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⑤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⑥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执行措施。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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