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2014年的5月离婚调解的,在夫妇相互衣食住行期内有一套房屋备案在被上诉人户下,协议书承诺房屋过户给上诉人,有借款,借款由上诉人还款的,但是被上诉人一拖再拖未予申请办理产权过户办理手续。上诉人数次去人民法院规定被上诉人申请办理产权过户办理手续,人民法院未予立案侦查,在被上诉人所在城市区法院,我该怎么做?感谢您

离婚
2020-03-21 06:51: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在三天之内决定,如果不能立案会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次,应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 协议离婚要带什么东西
    1、本人的结婚证
    2、不同居民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