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个农民,一个是身体残疾,一个是残疾证书,一个是70岁,没有工作能力,原本享有低保障待遇,但后来民政局以女儿有工作为由,取消了低保障(女儿已婚),请遵守法律?

2020-03-21 06:13: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低保户享受的待遇:最低保障金、低保户的就医、就学、住房、取暖等补贴,享受临时救济等等。
    1、低保金
    2、就医:申办低保的同时,低保户会领到一张医疗卡,有病住院会享受相关减免,患有大病的还会享受大病医疗救助或二次医疗救助。
    3、就学:就是说地阿伯户家庭的学生要享受学费的部分减免。
    4:、住房:目前只有无房的低保户在外租房的会享受一定的租房补贴。
    5、取暖:享受取暖费的部分减免。
    6、临时救济:由国家统一的临时补贴,比如菜价上涨国家会统一下发菜金补贴。
    再有就是天灾人祸等临时性的由当地民政部门发放的个别补贴。
    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 1、是否可以申请低保,要看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是否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2、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3、法律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2)《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 夫妻一方所欠债务是夫妻债务吗?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有两种例外情况: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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