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8月1日签订了转让合同,当时我没有见到房东。事实上我家和房东签订了合同后,就不允许转租。现在这两笔交易失败了,原房东因为没有领取转让费,心不甘情愿,强行收回房子,我该怎么办?我还是违法吗?

2020-03-21 05:27: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所以,房东要收回房子对不对,要看你与原承租人转租时是否经过了房东的同意。
    如果是经房东同意的,那么,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协议,房东的的行为属于违约,你有权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
    如果是未经房东同意的擅自转租,那么,房东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子。你的损失只能找原承租人要。
  • 禁止房地产转让的情形包括: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是一种灵活性安排,既包括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包括将来法律、行政法规就新的情况作出的决定,必须指出的是,这里所述禁止转让情形不包括一般部门规章、地方立法和地方规章规定的情形。
  • 房地产转让方式主要有:
    1.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必须注意,城市房地产买卖中的地产只能转移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国家。
    2.房地产赠予:城市公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赠与;土地使用权的赠与也不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
    3.其他合法方式:
    ①以房地产作价人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
    ②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届发生变更的;
    ③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④以房地产抵债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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