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另一方先有意寻衅,至两个人发生争执,另一方动手能力用铁锹打过己方后,己方去车里用来水果刀,但未开启,至另一方第二下打成头顶部流血,我方可用刀捅伤另一方后昏倒,后送诊查验后,己方头顶部缝线,好几处外伤性,另一方伤着肺脏,膝盖骨裂开,如开展评定,将会组成受伤,己方会负刑事处罚吗?会判处吗?多长时间?己方这算作防卫过当吗?

2020-03-21 03:2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防卫过当具有两方面的特征:
    一、在客观上表现为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了重大损害;
    二、防卫行为必须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
    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中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 承担不完全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如下: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四) 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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