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卖房微信口头协商价格,收到预付款,没有签合同,卖房可以后悔吗?

2020-03-20 13:56: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如果收定金一方违约的,要双倍返还定金。
      《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买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根本违约责任
    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中都会有一条补充协议:"拒绝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买方)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的,则甲方(卖方)构成根本违约,甲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所以,如果卖方在签订定金协议以及房屋买卖合同之后违约,那么双方可自行协商违约金数额。
    协商不成买方可以以诉讼的方式要求售房人承担房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多少是根据实际损失而定。在诉讼过程中,法官会根据以下(但不限于)因素来综合判断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a.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核心);

    b.违约方的恶意性程度;

    c.合同履行的程度;

    此外,购房人也可同时要求售房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其已向居间方支付的代理费用。

    3、双倍返还定金

    购房人可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要求售房人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条:"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里的生效主要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并经过双方签字确认的合同。  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卖方已经将房屋交付,那么合同即使没有签字,也是成立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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