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妻子在东胜XX租了一笔中小企业的贷款,抵押品是商社,这房主是我弟弟,抵押人,我和妻子是主贷款人,另外两人是担保人,案子还没有处理,我和妻子不还钱,银行在2015年起诉,现在法院执行局2018年是弟弟和银行卡

抵押担保
2020-03-20 09:5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2015年2月4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冻结存款(账户)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一年,查扣动产期限最长可以为二年,查冻其他财产(如房地产、股权等)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三年。
         
    根据该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 根据人身损害的原因,可以分为一般侵权人身损害、特殊侵权人身损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损害、医疗损害、环境污染损害、高度危险作业损害、饲养动物损害、工伤损害、物体损害和意外事件损害几种类型。《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11年修正)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划分成如下几类: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水上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婚姻期间的夫或者妻一方所负的债务,一般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二人均负有偿还责任。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可以依法冻结妻子的银行账户。
      当然,如果丈夫对外负债,妻子不知情,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妻子可不用个人财产承担还款责任。
    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仍可以强制执行(不论登记在谁名下)。这种情况下,妻子要证明存款是自己的个人财产,才能免于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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