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人有三个孩子,一个孩子两个,长女六十个,儿子五十个,小女儿四十个,老人八十个,现在谁也不愿意养老,老人得去养老院,怎么办?

2020-03-20 08:23: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9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第10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
    这种义务是无期限的,只要父母需要赡养扶助,子女就应继续履行这一义务。并且不能以放弃继承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 不赡养老人或者说对老人所尽赡养义务比较少的,从道德上应加以谴责,但从法律上来讲,这样的人不一定就不具有继承权。一般在不赡养老人但又没有证据证明其曾伤害过老人的情况下,这样的“不孝”子女还是具有继承权的。
    遇到这种情况,在分配遗产时可以提出自己因对老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而要求适当多分一些遗产。
  • 当事人有能力赡养需要帮助的老人而拒不尽此义务的,老人及其亲属可到法院起诉追索赡养费。有能力赡养,拒不赡养要受到道德谴责,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若有严重遗弃或虐待行为且后果严重的,可涉嫌遗弃罪过虐待罪,会被追究刑责而判刑入狱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