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被打酸差点毁容,现在对方是非法医生,这边卫生局让我给他们做残疾鉴定,我应该去哪里做鉴定。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3-20 07:02: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特定情况下,不属于非法行医:
    1、医生的医疗行为虽然超出注册的执业地点、类别或范围,但如果事先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的;
    2、虽然事先未经过批准,但属于紧急情况下的救治行为,则阻却违法性,自然不能以犯罪论处。例如,医疗专家被邀进行异地会诊;医生在有关部门的倡导下开展卫生下乡活动;医生在出差或度假期间,对遇到的突发疾病的人实施的紧急救助行为等等。
  •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  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罪过。  犯非法行医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是可以只做伤残鉴定的,但是需要在康复之后,进行司法鉴定来判定伤残等级。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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