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治安管理处罚的当事人在对方复议过程中再次被拘留

治安处罚
2020-03-20 05:09: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受过行政处罚的,违法记录会在公安机关留有记录,也就是大家说的‘案底’。但这种记录并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除司法机关办案外其它人无权查询这些资料。
    所以一般不会影响找工作,除非是考公务员。
  • 拘留申请复议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如果对拘留不服,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时,需要当事人写出申请复议书一式两份,交给上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上级法制部门会通知办案单位,说明办案情况,并送来案卷进行审查,必要时,由上级公安机关指令重新调查或者亲自去调查。
      申请复议的时间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二个月内。
  •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交通事故涉嫌犯罪才会刑事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