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农村户口和父母户口在一起,父母快60岁了,我也结婚了。 现在我可以设立单独户口吗父母到了60岁一定要和孩子在一起吗? 另外,我现在正要离婚。 现在孩子的户口和我的丈夫,孩子判断他的话,就给孩子读书,我也买房子的孩子能搬到我的户口和新房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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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居民的一项重要的
民事权利,夫妻双方所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相应的收益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制的范畴。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或一方与其家庭成员共同承包而享有的经营权,应确认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因为土地承包经营
合同的承包方是以家庭为单位,按家庭成员人数确定土地面积,没有成为家庭成员的夫或妻一方,对另一方在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享有财产权,不能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当根据土地承包的情况,可以分开由双方分别承包,也可以将土地由一方承包,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司法实践中,情况较为复杂,应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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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户口需要去半流户口,一般来说,户口办理、新建,迁移流程为:
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新生婴儿随父落户 必须提供:
⑴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⑵出生医生证明。
⑶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⑷结婚证明。 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2、未成年人随父落户 必须提供:
⑴出生医学证明。
⑵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⑶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
⑷结婚证。
⑸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亲 必须提供:
⑴本人的户籍证明。
⑵能证明父子关系的有关证明。
⑶父母亲的结婚证。
4、夫妻投靠 必须提供:
⑴结婚证。
⑵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本人无正式工作的证明。
⑶投靠人的户籍证明。
⑷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注:结婚满5周年,有固定住处达3年。
5、老人投靠子女 必须提供:
⑴老人的户籍证明。
⑵老人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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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去世,和配偶以及孩子的户口在不在一起,不影响遗产的继承和分配。
二,我国继承法规定:当事人生前立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配偶(需要有结婚证)、子女、父母都是遗产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均分遗产。
三,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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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