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酒后驾车造成轻微事故!拘留多久了?

2020-03-19 21:49: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驾驶过程中查出血液中酒精含量140毫克/100毫升的,是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按刑法的规定,处拘役刑。目前相关司法解释中没有具体的量刑标准,参考各地法院的案例,一般是按血醉含量而定,并处罚金。一般按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起点,基准刑为一个月的拘役,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一个月的拘役刑,每增加2毫克/100毫升增加一天的拘役刑,即80毫克/100毫升为1个月的拘役刑,140毫克/100毫升为2个月的拘役,以此类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是否会被拘留,关健要看公安机关能否予以取保候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对于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当事人,如果没有被公安机关当场拘留,在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后,如果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取保候审的,则不会再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如果不准取保候审的,则应将当事人刑事拘留。《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第一种、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第二种、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 酒驾和醉酒驾驶的判定方法是对驾驶人员抽血检测。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醉酒驾车的测试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