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坐电车带着母亲在十字路口左转时,被从西向东跑的车撞倒,别人坐电车带着母亲在十字路口左转时,被从西向东跑的车撞倒,现在在医院治疗,车司机报警,车有危险。 汽车司机有责任吗?该怎么办?没有信号灯。

2020-03-19 16:39: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强险在其自然范围内,最高赔多少钱?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可以看到,被保险人有责任,要赔偿的限额,最高为12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要赔偿的限额,最高为12100元。
  • 汽车,电动车,责任此类事故,汽车方不可能没有责任。
    2、《电摩标准》是有,但各地公安机关并没有执行。如果执行,电摩是机动车,那是上要牌照的。不是使用者不去上,而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执行这项标准。
    3、汽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应该减速慢行,这是《道路交通法》中的规定。出了交通事故,汽车方肯定是有责任的。在高速公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就算是行人或非机动车的全责,汽车方也要赔偿对方不超过10%的损失。
  •   以医院违反医疗服务合同为由追究其违约责任,根据2003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因此,尽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均认为“不属医疗事故”,但仍应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判令医院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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