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村委会在滁淮髙速一期征收土地中有几户群众的开荒地被征用土地,此农田的特性是在团体的荒地上开发设计的。这几户群众早已领到了和承包田一样的赔偿1亩36169元,二期又征用土地了人们几户群众的开垦田,新一任组长以开垦田为由不给赔付,我想问一下开垦田的征用土地赔偿在法律法规上怎样定义?

其它
2020-03-19 02:57: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2.1万元。
  • 征地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
    可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
    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到法院起诉的程序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是要有针对性的提供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据,由法院进行判断。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以安徽省政府征地补偿标准为例: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有关规定,现将《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以下简称新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市、县征地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订,并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每两年调整一次。各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订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执行,每两年调整一次。
    新征地补偿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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