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是一个单亲家庭,家的名字是他母亲自己,我很快就要和我丈夫结婚了,但他母亲还要和另一个男人领结婚证。 问题是,我的婆婆不想把房子交给他儿子的名义,我的房子不是我丈夫的房子。 我们现在怎样才能向他母亲保证房子的所有权是我丈夫自己,即使婆婆收到了那个男人和房子,我丈夫也会继承

2020-03-18 23:11: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依法您对婆婆的遗产没有继承权,但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外),归夫妻共同所有。
    所以如果继承发生在您和丈夫结婚之后,且没有遗嘱确定只归您丈夫所有,您丈夫承继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
  • 房屋继承需要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 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并不因房子是否过户而有影响,即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卖方并不对房子享有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在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子过户的时间卖方仍未取得对房屋的所有权,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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