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问我妈妈是不是被车撞了

2020-03-18 18:44: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被评了伤残有三项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得不到。三项的赔偿,要依据你工伤所在地《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还与你上一年度12个月平均缴纳的社保基础工资有关。12个月平均工资,社保局赔偿的是你上一年度12个平均的缴纳社保的基础工资,而不是你的实际收入工资!如你月收入5000,但是单位给你买社保的基础工资是2000,那么赔付就按照每月2000作为基数再乘以你伤残等级规定赔付的月数。所以不好准确回答这个数据。但你可以要求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的赔偿基数按照你的实际工资收入来计算。
    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差异较大,有些是按照你上一年度12个月平均收入计算,有些是直接列出哪个等级具体多少钱。
    以下举例广东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九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9个月工资。
    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8个月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
    而江苏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九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九级5万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九级
    2.5万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明确。
  • 在上班途中被撞发生事故,如果你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就是工伤,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工伤索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人被车撞了,造成了损害的,对方负全责的赔偿,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一、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进行认定。
      
    二、致残赔偿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一般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死亡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赔偿项目与相关标准。
      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