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银行有两笔贷款,分别偿还27.20期。 由于生意损失,还借了信息卡。 现在真的没有偿还能力,到期提前3个月,和银行协商要求我现在不行,向银行上诉吗? 去监狱还是上诉后,我偿还的不是本钱吗?

2020-03-18 13:21: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 只要是正常合法经营的企业,股东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已投入的股份资产除外)。企业还不上银行贷款这在正常不过,银行贷款于企业原则上也是一种投资行为,所以也必须承担风险。企业经营过程本身就是个风险承担过程,所以发生亏损等必然导致债务到期无法偿还。
    股东会与股东都不是企业的民事责任人承担主体,因为企业本身就是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主体。还是找个法律做法律顾问有利于企业经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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