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你好。 我是个中学生,不知道最近学校为什么会有“吐槽壁”。 这个QQ号的空间经常用侮辱性的语言攻击别人的聊天,而且点名并公开。 其中我被用语言攻击了5次,我有聊天镜头。 难道这不是侵犯了我的名誉吗? 我们该怎么办呢? 希望律师能帮助我,我很感激!

2020-03-18 11:54: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语言攻击是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还规定,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第
    (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
    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民法通则101条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
    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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