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丈夫的盆友向银行贷款几万元钱,在金融机构留了我和丈夫的联系电话,如今贷款人她们找不着,金融机构的人常常让我们通电话,我想问一下我俩贷款口子必须担负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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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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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款的程序是什么:
(一)企业提出借款申请 企业申请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具有
法人资格;企业申请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具有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政策,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政策,而且贷款用途符合银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借款企业具有一定的物资和财产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保证,或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具有还贷能力;保证,或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具有还贷能力;在银行开立有账户办理结算。在银行开立有账户办理结算。
(二)银行审查借款申请 银行接到企业的申请后,按照有关政策和借款条件,银行接到企业的申请后,按照有关政策和借款条件,对借款企业进行审查,款企业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批准企业申请的借款金额和用款计划。银行审查的主要内容是:用款计划。银行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企业的财务状况及信用状况;企业盈利的稳定性,发展前景,用状况;企业盈利的稳定性,发展前景,借款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安全性和合法性;企业的抵押品和担保情况。可行性、安全性和合法性;企业的抵押品和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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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银行放贷数额会小于你提供的担保房屋价值。也就是说,银行在放贷时会考虑到将来的偿还不能而将抵押房变现的价值问题。
再说,拍卖的价值也是很客观的,不会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
如果真的不够还房贷,那么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你的另一套房屋尚未设定抵押担保,银行在债权针对这套房屋来讲,只是普通债权。可以对未抵押的房屋查封,不可以拍卖、变卖、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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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