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一个保险销售员对我的朋友说,住在医院里,体重不是真的,不管怎样,只要保险合同超过两年就能得到住院和其他保险责任赔偿,是吗?

2020-03-17 14:24: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在医院的医疗费用,公司垫付了医疗费,工伤赔偿下来如果包括报销的医疗费,公司向伤者要回之前付的医药费,这样做合理,因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不需要支付。但是,你要注意,很多时候,并不是所有的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都报销,而是符合工伤保险目录的才报销,工伤保险基金不报销的应该由单位支付,所以,你把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医疗费给公司。
  • 你好!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依此规定,若你能确实证明自己与公司间的劳动关系,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早已满一年,应视你在工作满一年之日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后你还可向公司主张工作第二个月起至一年的11个月工资。
    你的这种情况属于劳动争议,应先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之后才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规定,不属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不属医疗事故不一定不存在医疗过错,《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据《民法通则》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因过错所导致的误诊才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到但未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而轻信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结果的叫过失。
    衡量行为人是否有过失,应以行为是否“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为依据,来判断诊断行为是否规范,诊断医生是否尽责。因为医学是个很复杂的学问,不但个体差异大,而且疾病发展也复杂,难免出现意外,关键是看医生能否尽职尽责,即医疗过错主要体现在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防范没有防范,这是一个基本衡量原则。
      医疗机构有过错的误诊导致误治,增加和延长了病人的痛若和经济负担,造成了患者暂时性机体结构破坏或延误医疗时机造成功能障碍、残疾、死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疾病的共性、药性作用的复杂性,一些虽有过错的误诊没有导致误治,患者没有损害后果,就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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