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总是打我,我们之间总是吵架,最后我们签了婚内协议。 内容是他如果对我实施家庭暴力的话,有户口,签字后没打过我,但他总是找事情,总是摔倒。 现在说不想和我一起过,说想离婚,想听我们以前签的协议书是家庭暴力的证据吗?

离婚
2020-03-17 12:31: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 如果证明家庭暴力的状况确实存在,且离婚是因为家庭暴力导致的,受害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离婚,同时还可以要求一定的伤害及精神赔偿,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样平均分配 ,不影响共同财产分割。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进行调节,而会直接依法判决离婚。
  •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那么,家暴的证据有什么呢?
    1、 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2、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3、 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4、 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
    5、 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