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0年XX投资房地产,以匿名股东方式出资15%,顺利开发一期三万平方房屋,回收大部分投资金。 由于大股东吞噬了利益,股东之间有富馀,无法进行第二期的开发。 我想因为诉讼而退出。 想问问:诉讼费几点领取?。 谁来负担?

2020-03-17 07:25: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在公司的利益受到公司机关成员的损害而公司不能或怠于起诉追究其责任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由于股东所享有的诉讼权利来源于公司,并非代表自己而是代表公司以强制行使公司的权利,因而称为派生诉讼(代表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起诉的目的是维护公司利益,胜诉之所得也归公司。
  •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应该根据具体的案由和诉讼金额,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 一、法院收取诉讼费是有具体的标注的,名字叫《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
    二、你说的情况属于涉及财产类案件:这是根据诉讼标的额收取诉讼费的;
    三、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是累进算的。10000万元以下的,50元1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
    2.5%-200元2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
    2.0%+300元5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
    1.5%+1300元1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
    1.0%+3800元2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
    0.9%+4800元5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
    0.8%+6800元10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
    0.7%+11800元20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
    0.6%+21800元2000万元以上的,标的额×
    0.5%+418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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