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开车左转的时候,15岁的孩子骑着摩托车加快速度,想听两辆车相撞了。 孩子的右脚骨折了,然后报警了,报了保险。 现在给了医院15000人,但是没钱了。 事故发生10天了,事故认证书还没有出来。 汽车也还停着。 我该怎么办?

2020-03-16 14:57: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首先报警,由交警出具事故现象责任认定书,看你占责任比例多少进行赔付,(估计你没保险,有保险好一点)如果三轮车是机动车,看驾驶人员是否有驾驶证,想你说的三轮车驾驶员是老人了,可能你会想对应承担多点的费用,但是也不是无止境的,最好双方在交警的协调下,签一次性赔付好协议,以免后续问题出现。  
    二、两车相撞第一步 
    1.保持现场;  
    2.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和交警;  
    3.由交警确定责任划分;  
    4.由保险公司确认损失赔偿额度(估算);  
    5.可以按照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的提示修车;  
    6.办理理赔手续,领取赔款。  
    三、两车相撞责任认定  《自撤办法》第二条对事故责任认定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一方负全责的情形:交会车发生事故,由跨压中心线一方负全部责任;追尾事故由后车方负全部责任;违反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由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一方负全部责任。双方同责的情形:双方都有明显或无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属同责,在交强险限额内实行互赔,超出交强险限额的各承担50%。  两车同时掉头相撞适用《自撤办法》。在事故中,车祸发生时双方均处于跨线调头,都有违规行为,适合双方同责的情形,属同责实行互赔。
  • 《自撤办法》第二条对事故责任认定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一方负全责的情形:交会车发生事故,由跨压中心线一方负全部责任;追尾事故由后车方负全部责任;违反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由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一方负全部责任。双方同责的情形:双方都有明显或无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属同责,在交强险限额内实行互赔,超出交强险限额的各承担50%。
    《自撤办法》第二条对事故责任认定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一方负全责的情形:交会车发生事故,由跨压中心线一方负全部责任;追尾事故由后车方负全部责任; 违反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由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一方负全部责任。
    双方同责的情形:双方都有明显或无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属同责,在交强险限额内实行互赔,超出交强险限额的各承担50%。
    两车同时掉头相撞适用《自撤办法》。在事故中,车祸发生时双方均处于跨线调头,都有违规行为,适合双方同责的情形,属同责实行互赔。
  • 超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是按照条款进行赔偿。
    1、超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是按照条款进行赔偿。
    2、如果您有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那么不管您是在事故中负有什么责任,都能够得到100%的赔偿。
    3、很多人不了解自己的保险情况,觉得自己是违法了或者说是违章了,保险会不会不赔偿,这是错误的思想。
    4、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里也都会写到,驾驶员XXX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或是条例XXX条之规定,负有本次事故的XX责任,这是很正常的情况,不会影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5、不计免赔特约险,是指车险中的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它属于商业附加险的一种。
    6、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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