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有一栋两层楼的房子,在阁楼上面,套房下面,我们在2012年租下了下一套房子,直到现在,房子已经由我们支付了350元,2015年,房客要求我们再支付350元,他们说,只要租房子,他们就应该支付制度。

2020-03-16 14:56: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制定收费标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则必须经过双过半业主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公布的指导价范围内重新约定。合同履行期间,物业服务成本因政策性因素或服务项目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动,如要调整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就物业服务成本变动情况进行公示,并经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双过半业主)同意。
      物业管理费项目构成
      
    (一)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二)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三)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四)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五)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六)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七)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八)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九)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十)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十一)节日装饰的费用;
      
    (十二)管理者酬金;
      
    (十三)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十四)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十五)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 您好!现在物业费标准有两种形式,一种实行市场价,即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的物业公司,以中标价为准,具体多少,你看批复文件就可以了。另一种实行政府指导价,即由物价局根据小区情况核定一个收费标准,政府有指导价标准,你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出示物价局的批复标准。
    如果还不清楚,你可以打当地物价局或房管局物业科的电话,咨询一下,他们会详细告诉你。 你小区如果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肯定要与物业公司签定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上也明确有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如果你签了,就表示同意了。
    一般情况下,物业费的开收日期是自你接收房屋时开始计算,现在公认的接收房屋一般以你领取了房屋钥匙为准,当然这不是绝对的,正规的物业公司会通知你交接房屋后让你签个接收房屋的文件,这样就很明确了。
    如果你没有按通知的时间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也没有与物业签订合同,物业按理不应该收取之前的物业费,但实际情况是,你再看一看购房合同,上面有交房时的有关条款,看后你就明白,即使你不接受房屋,很可能也得交物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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