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答应半年还没有付很多钱该怎么办,但半年了也没有办法还。 法院怎么办
-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
债务纠纷案件可判决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
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给付货款义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在起诉的时候需要向受诉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明信息,欠款的证据,民事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如果双方之间的合同有约定合同履行地,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有选择权。
-
欠钱属于民事纠纷,对于民事纠纷:
1、根据我国民法规定。一般民事纠纷都采用调解;
2、即可以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也可以是法院达成的调解;
3、对于调解不成的,法院进行判决。
要求恢复原状、停止侵害并且赔偿损失。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