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个19岁的女孩,我和一个27岁的男人有我们没有结婚的孩子,他有一个五岁的孩子,妻子已经走了,不知道离婚,他现在正在延误时间,我没有多少钱他没有付给我打孩子,嫁给他他还是不愿意讨论,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3-16 10:1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
    8.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 你好,未结婚生孩子属于非婚生子,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一样享有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
    关于非婚子女的抚养问题可以这样解决:
    1、夫妻可以协商决定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
    2、法院起诉解决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
  • 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现行《婚姻法》规定,民族自治区可以根据本民族实际情况,对法定婚龄作变通规定。 婚姻法规定的婚龄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也允许对婚龄作出例外规定。
    比如考虑我国多民族的特点,婚姻法第五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目前,我国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对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龄作了变通规定。
    比如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但这些变通规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生活在该地区的汉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