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会得到监护权吗?今年我女儿10岁了,我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我丈夫也有工作,但我和其他人在一起,想要得到监护权,普通丈夫也不带我女儿,离我更近,是接受女儿的意愿,还是看看双方的经济能力?

离婚
2020-03-16 09:48: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并提供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
  • 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合法夫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至于孩子的监护权,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做监护人,两岁以上十岁以下可以协商解决,或者是取决于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没有精神损失费的法律依据,无法得到赔偿。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两岁以下婴幼儿的,一般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确实无抚养能力,或者确实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譬如吸毒、服刑等等。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据究竟由谁来抚养孩子对于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作出判决。
    如你想证据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举证证明有更多的时间照料孩子,孩子跟随你生活对于孩子本身成长比较有利来进行争取。
  •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 一方出轨,法律对子女抚养权的规定: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出轨是涉及到婚姻法当中规定的夫妻双方的忠实的法律义务,与孩子的抚养权没有直接的关联,也不是孩子抚养权认定的一个法律依据。
    是否出轨与是否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是两回事,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标准是看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就判给谁抚养,另一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在孩子的抚养权的处理过程当中司法实践一般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是一个基本的原则,这个基本原则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可从以下细节进行考虑:
    1、孩子目前是跟谁一起生活,尤其是幼儿园之前的孩子维持目前的现状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所以司法实践当中会考虑到目前孩子是跟谁一起生活。
    2、双方的经济条件与居住条件,如果一方住房条件很差也没有生活来源,而另一方经济及条件相对比较不错,经济比较宽裕,能够去抚养小孩子的话,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一般会支持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一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