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就离婚问题起草了一份由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该协议是否生效

离婚
2020-03-16 05:37: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得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对方不能自行处置,婚内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因此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在夫妻能够就财产分割以及抚养权等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合意的秦光霞,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签字即视为达成并且生效,在民政局通过等级备案后变生效。
  • 我国法律规定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离婚过程中关于子女抚养权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有关问题。如果确定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可以由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并将离婚协议书备案。
    由此可以看出,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并不是在离婚协议书完成并签字后就生效的,而是需要夫妻双方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并将离婚协议进行备案后才使其发挥效力。
  • 参照《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离婚协议时有效的,只要约定明确,民政局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的。
  • 协议离婚书应当写明如下事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