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还在一家窗门公司出任工程项目市场销售的职位!2014年12月与企业签署了一年合同书15年12月期满后沒有续签合同书但还在职人员!如今16年10月人们刚发了7月薪水!我想问一下那样企业违反规定吗?我能规定企业哪些赔付吗?我做业务流程签订合同有抽成(合同价2.8%),这一抽成受法律法规维护吗?我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方式追讨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3-15 14: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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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成属于工资的一部分。是否需要交税,需根据你的工资确定,若超过3500元的,即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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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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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在未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之前,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如果双方是以房屋产权调换作为补偿方式的,该合同有效。如果以货币补偿方式补偿的,该合同效力待定,即承租人事后与被拆迁人解除租赁关系或者接受其安置的合同有效,承租人不同意解除合同,也不同意接受其他安置条件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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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