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工作单位签了三年合同,说工作三年后才能调动,现在已经工作三年半了,录用公司没有更新合同,可以申请调动吗

2020-03-15 14:01: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
    1、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故不存在解除违约。
    3、租赁关系解除后,可以要求出租房退还押金。期限为不定期。
  • 依据《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未缴纳社保的,应当补缴社保。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不能够协商一致的,可以由劳动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事情进行劳动仲裁申请,如果用人单位在收到仲裁裁决时仍不履行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诉。
  • 情况符合无定期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
    (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上的举证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以上
    (2)、
    (3)、
    (4)种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实施有几个问题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证据
    (1)用人单位要证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有十年或不够十年。
    (2)用人单位要证明本单位是不是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是否是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要证明劳动者是不是已经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要求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要保留劳动者的书面意见作为证据。
  •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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