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大家好,我想问一下,我出借他人的钱,借据就是我自身亲笔撰写的,贷款人是他自己签的字那样合理吗?合理合法吗?受不会受到法律法规维护呢。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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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找对方协商,看对方是否承认借条并还钱。
第二步,如果对方拒不还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有借条,具有较强的
证据效力,胜诉的几率较大。
第三步,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对方仍然拒不支付欠款的话,可以向法院神奇女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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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有借条的,可以通过以途径追讨债务:
1.建议直接向借款人追讨,如果其拒不归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2.如果借款人已经明确表示将不归还或者推拖还款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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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迫切需要的商账追收情形:
1、 账龄超过90天以上的应收账款;
2、 企业通过自身力量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
3、 想收回现款,又不想破坏客户关系,维持正常交易的应收账款;
4、 因各种纠纷得不到解决,长期僵持的应收账款;
5、 因证据瑕疵,有诉讼风险的问题账款;
6、 因债务人逃避债务,在胜诉后难以执行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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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