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昨天晚上和朋友喝酒,今天十点到十一点,他骑摩托车出了交通事故,死亡了。 我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2020-03-15 11:56: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以下。
    2、相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14-16周岁,在这个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犯杀人,抢劫,强奸,贩毒,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罪,爆炸,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以上。在这个年龄阶段的人犯任何罪都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18周岁以下统称为:减轻刑事责任年龄。在这个年龄段犯罪的都应当视情节从轻减轻处罚。
  • 如果你酒驾,同时又有以下行为,一般都会认定为全责(此处列举常见情形,具体情形应该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1、追尾前车尾部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2.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3.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4.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5.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6.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7.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上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下坡车未下坡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8.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肇事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1.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

      
    (2)重伤1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3万元至6万元之间的。

      
    2.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视为“情节特别恶劣”,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2人死亡。

      
    (2)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6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

      
    3.具有下列情节之一,并符合上述“1”或“2”的规定,按照“1”或“2”的规定从重处罚:

      
    (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

      
    (2)酒后驾车的。

      
    (3)非司机驾驶机动车辆的。

      
    (4)驾驶无牌照车辆的。

      
    (5)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

      
    (6)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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