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男性两地分居一年半了,如今因为我找不着别人,之前在一起时他不工作中,人们沒有资产,也没小孩,这一年多因为我找不着别人,我这一段时间联络来到他,了解他在其他地区有女性了,也在一起衣食住行,我跟他明确提出离异他不愿意,现在我要诉讼离婚大约多长时间能离异?

离婚
2020-03-15 11:33: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离婚诉讼期限新规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  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5、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 法律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 您好。建议您们先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则只能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要求离婚。如果您有证据(如分居两年、对方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等的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则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否则您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很可能会判决驳回。
    但如果您在被驳回的6个月后,坚持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法院就很有可能认为您们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离婚。
  • 你好,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此种方式要求双方必须到场,且对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果一方不到场,则不能办理;二是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在法院审理期间,双方又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则到人民法院撤回起诉。
    你首先思考你们的婚姻有无继续维系的必要,如果没有,则当断则断。婚姻维系的必要性是以双方是否相互珍惜前提的,而不是以给孩子一个貌似完整的家为中心。对女性来说,也许早一点结束一段不合适的婚姻对自己对孩子都要好些。
    第一次起诉,如果对方坚持不离,判离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但第二次起诉,离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如果你没有财产纠纷,建议直接诉讼,法院一般只需150元的诉讼费。起诉后,调解离婚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很多时候,你不起诉,对方就是不离。一起诉,他觉得挽回无望,调解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