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妻子和我被介绍到了外国对象,她的家人大约有110万,结婚后拿到了结婚证,她不会生孩子,后来没有说过要告诉我,她不会让我碰她,她出去工作8个月,她回家2次,在家近4个月,回到离婚我,这不是骗子不能告他们回钱吗?

离婚
2020-03-15 09:38: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你老公不属于上述三项,就可以不用还。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并且支付彩礼一方需要举证证明自己支付了彩礼。 ——法律依据:《婚姻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等。
  • 返还彩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