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打算在某公司打工一个月,暑假。 我担心签劳动合同还是口头协议,工作结束不发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3-15 04:27: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必须签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把约定的待遇等写入,避免以后发生争议。并且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发生工伤等时,可以作为证据。
      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一份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要求给劳动者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你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1、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公司未为你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是违法的。
    2、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的规定,即时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同时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1.5个月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3、不必担心公司损毁合同,因为如果公司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11个月的二倍的工资。
  •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因出现法定的情形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情形,一方单方通知或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合同法36条)、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即劳动者主动辞职(37条)、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即被迫解除(38条)、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39条)、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40条、4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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